不屈不挠求真理——宋寿田
宋寿田(1899—1938),名延祺,字寿田,莒县招贤镇大罗庄村人,192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他幼年入村塾,常以钱物济助困穷。1922年考入山东第五中学(校在临沂),在校期间,结交了一批进步同学,课后谈时事,读鲁迅、李大钊等人的书,经常抒发对黑暗社会的不满。每逢聚会演讲,常列举事实抨击时弊,倡言团结起来,建立独立、民主、自由的新中国,博得广大师生赞誉。后被学校视为“危险分子”,被迫中途退学。
退学回家后,宋寿田和乡里青年葛醒农、宋延琴等人一起,宣传进步思想,抵制封建礼教,反对宗族统治,被指为“大逆不道”。为寻求真理,他于1924年毅然离家到博山同兴煤炭公司当押运工,往来于青岛、济南、博山之间,期间结识了王尽美、邓恩铭、孙景山等共产党人,思想觉悟迅速提高。不久,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。1925年2月,经王尽美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25年春,宋寿田通过莒县老乡、博山同兴公司经理宋次陶的举荐,当上了同兴公司大昆仑煤炭站的会计。他遵照王尽美的指示,以经营煤炭为职业掩护,从事党的地下秘密交通工作;同时,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,灵活策略地宣传共产党的主张,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。
1926年春,葛醒农、宋延琴为谋取职业,先后投奔宋寿田。宋寿田安排他们在大昆仑煤炭站做工,不仅在生活上关心照顾,更重要的是经常向他们宣传共产党的主张,揭露旧社会的黑暗。不久后,葛、宋二人在宋寿田的介绍下,加入了中国共产党。同年夏,他遵照上级指示到同兴公司青岛分公司任会计,同时将妻子王菊玉和9岁的胞弟宋平接去同住;之后又调葛醒农、宋延琴到青岛,共同开展革命活动。
1927年“四•一二”反革命政变后,地下斗争的环境日趋恶化,山东党组织不断遭到破坏,葛醒农在青岛大港万国储蓄会因共产党嫌疑,被捕入狱。已经转移到济南德城泰煤站的宋寿田接到省委指示,又迅速返回青岛设法营救。经与同兴公司经理宋次陶协商,双方出资保释葛醒农出狱,顺利完成营救任务。回到济南后,宋寿田在纬四路同兴公司济南分公司任职,仍以推销煤炭为掩护进行革命活动,并安排宋彬如(莒县招贤镇大罗庄人)等到经一路纬一路的德城泰煤站工作,作为党的秘密联络员。
1931年冬的一天,警察突然闯进宋寿田工作的地方进行大搜捕。宋寿田见事情危急,以眼色示意勤杂工张秀本迅速通知妻子王菊玉。王菊玉按照事先安排,立即告知正在家中的几位上海来的联络员转移,又将家中马列书籍和党的文件投入院内枯井,并叫张秀本告诉青岛来的田德俊及时隐蔽。当敌人赶到宋家搜捕时,一无所获。
宋寿田被捕后,被关押在纬八路监狱,受刑讯50多天,坚决不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。警察除一张来路不明的传单外别无证据,刑讯逼供均无效而陷入窘境。济南党组织趁机走动关系,多方贿赂警察局,将宋寿田保释出狱。
宋寿田出狱后,继续开展工作。他遵照党的指示,在济南北郊官扎营以西购置10亩荒地,办起德华鸡场,以此为掩护,做地下党的交通工作。鸡场地处偏僻,很快成了山东党组织的活动中心之一。从1932年到抗战前,山东党组织多次遭到破坏,德华鸡场作为共产党人的避难所,使党的大批干部免遭迫害,保存了党的革命力量。
1937年“七七事变”后,抗日战争全面爆发,全国抗日救亡运动风起云涌。宋寿田再也沉不住气了,他多次向上级申请,要求到抗战第一线。党组织答复了他的要求,派他回家乡组织和发展抗日武装。他先打发妻子和儿女回莒县,安排弟弟宋平到长沙求学,接着和宋延琴一块返回莒县老家,卖掉了家中部分好地,筹集资金,组织抗日队伍。在派宋延琴到莒北一带组织武装的同时,他返回济南秘密购买武器。1937年初冬,当宋寿田把已购买到的两支手枪送上火车准备带回莒县时,被敌人逮捕。在狱中,他守口如瓶,拒绝回答敌人的审问。敌人对他施以鞭笞、“老虎凳”、灌辣椒水等酷刑,他始终坚贞不屈。由于受刑太重,生命垂危,经党组织多方营救保外就医。但终因伤势过重,医治无效,于1938年春逝世,年仅39岁。
宋寿田逝世后,其家产被敌人查抄,妻子带着儿子宋济元、女儿宋宜文为躲避敌人的迫害,在济南隐居起来,靠公婆接济和亲朋的帮助,过着清贫生活。直到解放后,多年与家庭失掉联系的弟弟宋平,几经查询,终于找到了嫂子一家。宋寿田自1925年入党,到1938年逝世,历经腥风血雨,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了13个春秋。1987年11月25日,莒县人民政府将宋寿田同志的事迹上报,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,追认宋寿田为革命烈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