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莒州博物馆 关于成立莒州博物馆学术委员会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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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本馆学术研究的规范化、专业化发展,提升博物馆学术水平及社会影响力,经馆务会议研究决定,决定成立莒州博物馆学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委员会”)。具体事项如下:  

一、委员会性质

学术委员会是莒州博物馆最高学术审议、评定与咨询机构,在馆领导班子领导下独立开展学术工作。  

二、主要职责

1. 审议本馆学术发展规划、科研项目及重大学术活动;  

2. 指导藏品研究、展览策划、文物保护等业务的学术方向;  

3. 评审本馆科研成果、学术奖项及职称申报材料;  

4. 组织学术交流活动,推动馆内外学术合作;  

5. 其他与博物馆学术发展相关事宜。  

三、组织机构

1. 委员会设主任1名:由馆长或分管学术的副馆长担任;  

2. 副主任2名:由资深研究员或外聘专家担任;  

3. 委员6名:由本馆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及外聘相关领域专家组成(总人数为单数);  

4. 任  期:每届3年,可连任。  

四、委员聘任条件

1. 遵守学术道德,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学术水平;  

2. 在文博、考古、历史、艺术等领域有突出研究成果;  

3. 热心参与博物馆学术建设,能履行委员职责。  

五、工作制度

1. 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,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;  

2. 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,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;

3. 建立回避制度,涉及委员本人或利益相关事项时需回避。



莒州博物馆   

2024年3月20日